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广东电子商会",它的英文译名为GUANGDONG ELECTRONIC CHAMBER OF COMMERCE,由广东省民政厅核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全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经营、科研、教学、服务的单位及团体自愿组成的跨地区、跨部门、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本会以为会员、市场、政府服务为宗旨。高举邓小平理论旗 帜,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决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电子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协助政府部门指导、协调电子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扩大商会的社会影响,壮大会员的经济实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为广东省电子行业的生产经营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 本会的目标:以研究培育、建设、发展电子市场为中心,为逐步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子市场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条 本会挂靠在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管是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本会的住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粤垦路188号广东电子信息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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