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2年,全省为数不多的电子企业划归省机械工业厅统一领导和管理。
1969年6月,省电子工业办公室成立,核定编制25人,专业负责管理全省25家电子企业。
1971年2月,省造船工业领导小组、省国防工业办公室、省电子工业办公室等3个单位正式合并,成立广东省第二机械工业局,统一管理合并前3个单位的业务。省第二机械工业局内设生产一组,主管全省电子工业。1973年3月,省第二机械工业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计财处、科技研究处、电子工业处、常规兵器处、造船配套处,核定编制170人。
1973年11月,省委决定,成立广东省军事工业局(对外称第二机械工业局)和广东省电子工业局。省电子工业局统一管理全省军用和民用电子工业的生产和建设,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技术处、生产处、劳动工资处、计划财务处,核定编制80人。1974年5月,劳动工资处改为企业管理处,计划财务处改为计划处。1975年7月,生产处与技术处合并为生产技术处,计划处改为计划财务处,企业管理处改为电子技术推广应用处。1978年6月,增设企业管理处。1980年4月,撤销政治处、生产处,成立人事处、元器件处、仪器设备处。
1983年5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广东省电子工业局改为广东省电子工业联合公司。同年10月,省政府同意将广东省电子工业联合公司改为广东省电子工业总公司,赋予全省电子工业行政管理职能。总公司内设办公室、人事部、计划生产综合部、经营管理部、科研技术部、质量管理部。自电子局改为总公司起,省财政不再提供行政经费,所需经费以经营等形式自筹。1985年4月,同意成立省电子工业总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核定事业编制3人。
1986年5月,省委、省政府决定,撤销广东省电子工业总公司,恢复广东省电子工业局。省电子工业局内设人事处、计划生产综合处、企业管理处、科研技术处、质量管理处和办公室,核定编制100人。省电子局既负责全省电子行业管理,又直接管理直属8个生产企业、7个经销企业和4个事业单位。
恢复电子局建制后,局领导不经过省人民代表大会任命,而由省长直接任命,省财政不负责省电子局在编人员经费,每年所需经费由省电子局提出申请,经省财政厅同意后,向省电子局直属企业收取管理费。
1994年3月19日,省电子局向省委、省政府呈送《关于成立广东省信息产业管理机构的报告》,提出成立广东省信息产业委员会。4月6日,省电子局局长许志良等主要领导成员向省委书记谢非请示成立广东省信息产业管理机构问题,谢非表示可成立信息产业领导小组。5月2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直厅局领导干部会议,省长朱森林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广东省机构改革的11号文件,决定撤销省机械厅、省电子局,组建省电子机械厅。省电子局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
1995年1月,省委任命奚志伟为省电子机械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2月,省电子工业局改建为省电子工业总公司,欧显华为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原电子工业局部分工作人员另行安排,其中15人到省电子机械厅上班。
2000年2月,省电子机械厅在机构改革中撤销,部分管理职能分别归入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省信息产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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